【已结束】关于征求《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1-50962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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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1-09-28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委(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10月31日前反馈至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联系人:梅耀辉
联系电话:027-87250363
联系邮箱:dezz@hbszjt.net.cn
附件:《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资料】
关于征求《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省住建厅2005年制定发布的《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标准》(鄂建〔2005〕111号),对指导我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的招投标计价及工程预、结算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定额已有15年未修订,无法适应当前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计价的需要。
为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的投资和计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城管委、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关于申请编制修订《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预算定额》的请示,启动了《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编制工作。
本定额由省住建厅城管处、城建处和省标准定额总站共同主编。武汉市城管委、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共同参与编制。本着“先进性、适用性、平均性、整体性”的原则,新增“四新”工艺,删除落后工艺,按照最新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的实际情况开展编制工作。
本定额在编制中,广泛收集意见、认真梳理归纳,确定编制基础资料。积极深入调研,熟悉工艺,明确编制内容。借力借智组织专家审查、科学合理确定项目设置,并形成了项目设置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12月24日挂网征求意见,并经专家审查采纳27条,不采纳81条。
本定额分通用工程、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照明工程共6个章节,共计741个子目。
本定额在编制中通过项目实测、定额对比分析、劳务合同验算等多种方法进行消耗量修订工作。
本定额主要特点:
1.项目设置合理,分类齐全,满足实际工作计价需求。
2.淘汰落后工艺,增设四新工艺。
3.反映工程建设市场实际,体现正常施工技术条件、多数企业装备水平、合理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下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4. 表现形式简明实用,方便操作。
目前,《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征求意见稿)已完成,请予以挂网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根据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专家审查意见做好本定额编制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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