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4-12618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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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日报 | 发文日期 | 2024-01-08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两部门推出17条举措
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据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文,从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等方面推出17条举措,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新发布的意见明确,加大住房租赁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依法合规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意见提出,满足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的合理融资需求,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意见还明确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探索适合住房租赁相关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
在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拓宽住房租赁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有序投资住房租赁领域。
来源:湖北日报(2024年1月7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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