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套保租房 稳稳托起安居梦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3-12024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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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日报 | 发文日期 | 2023-03-06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在住房这件民生大事上,湖北正在张开双臂,拥抱越来越多的新市民。
去年,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开工(筹集)6.93万套(间),不少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
今年,全省将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万套(间),一季度力争新开工3万套(间),开工率达到30%。
省住建厅要求,对于人口净流入的城市,要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的刚性需求和旺盛的改善性需求,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通过收购、新建、配建和盘活存量房源等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住房、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增加住房供给。
支持武汉、襄阳、宜昌加快试点进度,组建三个平台,配套两个金融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探索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新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收购房源方面,注重以整个项目或整栋、整单元收购房源,形成规模化运营与管理;针对新就业、年轻人的阶段性住房需求问题,统筹兼顾户型、地段和价格,实现低租金或低总价,让保障对象真正租得起、买得起。运营服务方面,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专业化运营团队,逐步实现智能化管理与服务,提升运营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鼓励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特点,加快建立适应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的金融机制,探索开发适合各个阶段的多样化金融产品。
对于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用地计划。制定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具体操作办法及申请条件、流程及工作要求等。积极探索可租可售新模式,通过先租后售,补齐共有产权住房供给的短板。(刘宇、张迪)
来源:湖北日报(2023年3月6日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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