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情况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1-30294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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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1-06-30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厅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自评工作,2020年度情况如下: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3亿元,我省按要求及时下达各地。资金主要用于完成动态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确保按期完成“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统筹用于符合政策规定的“边缘户”“特殊困难户”等其他低收入农户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以及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同时各市县加大支持力度,筹集各类资金1.1亿元。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自评结论
各地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住建部门提供的项目验收和公示情况,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直接打入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2020年,我省各县(市、区)财政共拨付补助资金12.4亿元,实现绩效目标要求。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是“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2020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筹集资金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共完成改造4类重点对象等低收入农户危房6.5万户,惠及14万贫困人口,贫困户农村危房实现动态清零,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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