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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潜江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冷链物流中心项目“6·12”事故处理的有关情况通报

关于潜江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冷链物流中心项目“6·12”事故处理的有关情况通报

2023-11-08 08:39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3-30146 分    类 城市规划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3-11-07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2023年6月12日,潜江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事故调查和相关行政处罚结果,现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为潜江交投集团拓达物流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武汉江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北桐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桩机单位为潜江永固管桩有限公司。

二、事故发生主要原因

1.施工作业不规范。桩机安装过程中,配重块堆放不规范,桩机被吊起后配重块发生倾倒。

2.施工组织不到位。在桩基础设计图纸未经审查通过,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未经监理单位报审报验,违规组织桩机进场作业。

3.人员管理不到位。操作桩机作业人员均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未纳入统一管理,未对桩机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雇佣不具备资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组织桩机作业时,无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桩机作业未制定施工方案。未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三、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我厅和潜江市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如下:

(一)对施工总包单位湖北桐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处理情况。

1.省厅暂扣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暂停该企业在全省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资格直至处罚期结束。

2.对该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信用记录,上传至省厅市场信用管理平台。

3.潜江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处人民币40万元的罚款。

(二)对桩机单位潜江永固管桩有限公司的处理情况。该企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潜江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人民币40万元的罚款。

(三)对相关企业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1.项目施工单位湖北桐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副经理田程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潜江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人民币24960元罚款。拟对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执业资格依法进行处理。

2.项目桩机单位潜江永固管桩有限公司法人杨尚龙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潜江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人民币37760元罚款。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全省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危险作业专项整治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二是严格精准执法。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指导帮扶和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深入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帮助企业摸清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制定落实针对性提升措施,推动完善并全面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三是坚持“一案四查”。各地住建部门对发生事故的项目,严格追究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从重从快惩处,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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