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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通知

2023-11-08 08:21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3-30144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3-11-07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据住建部通报,9月份以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呈现大幅反弹趋势。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亦十分严峻,连续两天发生2起亡2人的生产安全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临近年终岁尾,项目工地存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忽视安全管理的风险隐患,为深刻汲取教训,加强事故警示教育,防范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各级住建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要克服松懈厌倦思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要认真研究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要充分运用智慧工地建设的成果,加强对项目工地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安全鉴定机构履责情况的考核评价,并与信用管理直接关联。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妥善处置,及时报送信息,坚决杜绝事故信息不按程序报送、迟报或瞒报等问题发生。

二、扎实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

认真吸取荆门钟祥市“7.4”(调查处理通报见附件)、鄂州鄂城区“12.8”和外省近期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多发的教训,全面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清理整顿,提高标准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对存在突出问题和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在强化源头管控和过程规范中,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再次重申,未安装塔机安全监测系统的一律不得发放使用登记。办理安拆告知,开展安拆作业前要严格核对人员证照,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全程旁站,作业完成前不得离场,必要时可对作业人员进行能力验证考核。严格维保作业和设备检测,严厉打击虚假维保和出具虚假起重设备检测报告的行为。

三、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紧盯基坑支护(监测)、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重要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深基坑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脚手架和模架垮塌等事故发生。重点加强对开发区、高新区、园区等管理薄弱区域工程项目建设的督导,强化市政基础设施、燃气、园林、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地方各职能部门之间协调联动,着力查漏补缺、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强化施工现场建筑机械、高支模、(附着升降、悬挑)脚手架、吊篮和作业平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建筑机械带病运转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垮塌,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四、突出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各级住建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细抓实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要严格落实班前喊话和作业危险源辨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日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警示标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特别要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施工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提示,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附件:关于钟祥市“7.4”起重机械较大事故处理情况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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