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近期2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督办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3-25116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3-09-22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2023年9月17日,武汉市江岸区心理康复大楼项目发生一起亡人事故,造成2人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监理单位为中晟宏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重庆建福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武汉全球商品采购中心二期建设项目D区4#、5#办公楼、8#商业楼及地下室项目发生一起亡人事故,造成2人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博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北建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金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凯达合劳务有限公司,吊篮安装单位为湖北誉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能力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21〕43号)文件要求,请各地督促事故企业重庆建福建设有限公司、江苏金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即日起在省内所有在建项目停工自查,经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同时复查情况经市(州)住建部门报省质安总站备案。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应迅速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坚持“一案四查”,对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查处和问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并于本文件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结果及相关调查笔录和证据材料(副本)报厅相关处室(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结果报省质安总站。联系人:蔡济,027-67120972。
建筑市场和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检查情况报厅市场处。联系人:胡彬彬,027-68873176。
“一案四查”调查和处罚有关情况报厅质安处。联系人:帅元新,027-68873800。
附件: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检查表
2.建筑市场行为复核检查表
3.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复核检查表
4.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四查”内容清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22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