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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季度工作情况通报(2023第2期)

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季度工作情况通报(2023第2期)

2023-07-27 08:3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3-18378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3-07-25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总体情况二季度,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省厅每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飞行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该做法受到省政府肯定,并向其他行业领域推广。建立全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红黑榜制度,发布省级红黑榜名单2期,公示红榜工地16个,黑榜工地12个。落实安全生产事故“一案四查”、三个“一票否决”和三个“一律”制度。智慧工地建设取得进展,全省市州直管项目达到了全覆盖。二季度全省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5人,较2023年同期事故起数下降60%,死亡人数下降55%,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各地围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5个方面重点内容,累计派出检查组1866个,检查企业13061个(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1546项(次),排查隐患35927个,责令限期整改1581项(次),停工整改134项(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67起,累计罚款220.36万元。

(三)安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1.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二季度,《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以下简称“安监系统”)平均监督检查覆盖率83.27%。抽查覆盖率较高的地区有天门100%、随州100%、仙桃99.16%、宜昌98.65%、荆州98.54%、襄阳95.43%。《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监管信息平台”)填报第1轮排查信息项目数达到90%以上的地区有天门市、黄石市、潜江市、仙桃市、襄阳市、咸宁市。

2.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根据《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监管系统》(以下简称“起重机械系统”)的统计信息,二季度,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设备共3270台,其中塔式起重机1468台,施工升降机1628台,物料提升机159台,门式起重机15台。

各地多措并举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武汉市举办建筑起重机械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培训;宜昌市推进全市起重机械具备运行监测、驾驶室(吊笼)监测、吊钩可视化、人脸识别等智慧管理;恩施州针对老旧设备推行起重机械评估制度。部分地区起重机械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十堰市部分起重机械仍线下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广水市、通城县等地施工项目存在起重机械司机、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情况。

(四)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季度,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4月13日,随州市高新区齐星车身公司移动应急罐式储运装备生产项目2#厂房建设项目,在厂房侧墙面板安装作业过程中爬梯侧倾,造成2名作业人员摔落死亡。

4月16日,武汉市洪山区新建居住、公园绿地项目(大华公园城市一期B区),1名作业人员在进行外墙粉刷作业时发生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4月19日,荆州市松滋市磷矿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新能源材料与缓控释复合肥联动生产项目,1名油漆班组长在检查内墙喷漆工作情况时,从临边处坠落死亡。

6月12日,潜江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在进行静压桩机组装施工时,桩机旁码放的配重块突然倾倒,砸中1名操作工人并致其当场死亡。

(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省厅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省厅成立6个检查组,厅领导带队在端午期间分赴10个市州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共抽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32个,下达执法建议书4份,限期改正通知书10份,涉及隐患131条。各地全面开展项目全覆盖安全检查,武汉、襄阳、宜昌、天门等地政府领导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咸宁、孝感等地发布红黑榜工地名单,推进专项整治落实落地。据统计,各地累计检查3846个,排查隐患11926个,下达整改通知书518份,停工通知书31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部分地区二季度开展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程项目覆盖率不高。如神农架林区53.49%、鄂州市59.15%,武汉市69.38%。一些市州在安全监督系统中完善项目基本信息比率较低,武汉市、孝感市分别仅有25.94%、37.81%的在建项目填写了安管人员和危大工程信息。

(二)工作信息报送不及时。住建部要求6月底前通过全国监管信息平台报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巩固提升第1轮项目排查信息,部分地区信息填报不及时、不齐全。武汉、宜昌、十堰填报的已检查项目数不及当地在建项目总数的50%。

(三)部分项目安全隐患依然较多。省厅在3月7日和5月16日,分别就武汉市汉阳区“3·5”事故和“五一”前后飞行检查情况召开全省住建系统安全警示教育大会。从后续暗访检查情况来看,部分地区还没有引起重视,未能有效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履职、安全防护不到位、危大工程不严格按方案施工等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如十堰市郧阳区波兰凤来居B18-A地块(1-8#、20-22#楼、地下室、物业用房)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未到岗履职,恩施州咸丰高警营房项目安全通道、四口五临边防护不严,武汉市青山区新建居住(贾岭村城中村改造K4地块)一期项目(二标段)基坑监测未按设计要求执行,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四)智慧工地建设有待加强。市州项目五个基础项目全覆盖的质量不高,市州平台与省平台数据对接率不高,县市区项目距离年度全覆盖的目标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化监管。各地要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推进智慧工地五个基础项全覆盖安装。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督系统中的基础信息,标记项目定位和施工进度,督促项目完善危大工程、安管人员等基本信息,线上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项目信息化监管情况将作为对监督人员考核的依据。

(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各地要根据《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全省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推进专项工作落实落地,通过住建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完成第1轮排查情况填报,9月30日前完成第2轮全覆盖排查,并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地住建部门要建立对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工作机制,对不担当、不作为的监督人员要依法依规开展问责。要比照省厅做法,对辖区在建项目开展飞行检查,做好层级督查,建立市级“红黑榜”制度。要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铁腕治理施工现场反复出现的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

附件: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使用情况一览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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