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例(第22期)黄冈市某建筑工地模板坍塌事故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1-63911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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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1-11-08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事故经过
2016年9月18日,黄冈市某建筑工地现场负责人在组织工人浇筑屋面梁板混凝土时,当浇筑至西南角时,已浇筑完成的屋面中部模板支撑架系统发生坍塌,当时正在作业面施工的8名工人瞬间坠落,3人安全逃离,2人获救送医治疗,3人被困坍塌物下致死。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支撑架体系结构未抱柱,纵横向水平杆未与既有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承重立杆间距过大、水平步距过大、扫地杆距地面高度过大、架体上部自由端高度过大、立杆与纵横向水平杆接头在同一平面内、浇筑振捣顺序不符合规范、未按规定设置纵横向剪刀撑、钢管、扣件等主要材料质量不满足规范要求,造成架体侧向位移,局部失稳导致坍塌。
(二)间接原因
1、建设单位在未办理土地证、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监督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研究决定项目施工。
2、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由未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未按中标文件派驻相应的管理人员;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未编制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且未组织专家论证;混凝土浇筑前,未组织相关人员对架体进行安全验收,在未取得浇筑手续的情况下浇筑作业。
3、监理单位未履职不到位,未制定监理工作流程,未对危大工程施工进行现场监督旁站。
4、劳务分包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违规出借资质,违规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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