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例(第18期)武汉市某建筑工地高处坠落事故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1-63895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1-10-11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事故经过
2017年4月10日,某建筑工地,塔吊租赁公司按拆工人准备拆除15号楼塔吊时,未向施工方报告,在安全员和监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擅自开工,违反塔吊安全操作规程,从12层窗台搭设跳板至塔式起重机平衡臂上,在无安全防护的情况下从跳板是行穿行至平衡臂,由于建筑物窗口和塔吊平衡臂存在一定高度差,且当天下雨,该名工人脚下打滑从高空坠落至地面,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塔吊安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员和监理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从12层窗台搭设跳板穿行至塔吊平衡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其从高处坠落。
(二)间接原因
1.设备租赁单位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安全教育不到位,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未想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塔吊安拆作业。
2.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分包单位作业人员的违章操作行为。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