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期调整)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0-155603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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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19-03-04 |
文 号 | 鄂建文〔2019〕9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鄂建文〔2019〕9号
各市城管委(局),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全面落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战略目标,认真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大文章,加快推进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力量对《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进行了调整修改,形成《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期调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期调整)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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