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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自评结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自评结果

2021-05-10 16:56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缩略版)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经自评,2020年度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26分,分结果为“优”,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其中预算执行情况目标分值20分,得分10.26分,扣9.74分;产出指标目标分值50分,得分50分;效益指标目标分值30分,得分30分。

1:项目评分明细表

类型

权重

得分

预算执行情况

20

10.26

产出指标

50

50

效益指标

30

30

合计

100

90.26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0年度本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共计7,299万元,实际下达7,299万元,已全额拨付到位。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在城镇污水处理方面。2020年各地完成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排查1500多公里,新建、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00多公里。整治各类直排口108个,消除污水管网覆盖空白区13平方公里。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

在园林绿化方面。各地通过因地制宜建设社区公园、街旁绿地、滨水公园等,增加慢行、健身、休闲、绿色活动空间,不断提升城市总体绿量,增强城市生态功能。

在全省棚户区改造方面。2020年全年我省棚改新开工目标任务4.79万套,已开工4.89万套,开工率102.06%

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

2020年全省城管系统充分发扬抗疫、抗洪、抗贫精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敢打硬仗,为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线战役作出了突出贡献,城管执法、环境卫生、园林事业齐头并进,城市功能品质大幅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焕然一新。

在政务服务方面。推进“一张网”建设、聚力政府“数字化”转型、强化政务公开,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获得感、体验感持续增强。省住建厅在省直部门“一网通办”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一。

在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方面。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快报能按时间结点及时报送,关键指标无误,主要指标贴近实际,统计工作质量较高。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增加数据样本量,提高数据的有效性。根据上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一是从时间上提前安排部署绩效自评工作;二是从方案上调整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各市、州、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并负责收集审核各县、市、区住建局上报的自评材料。三是由绩效自评小组安排专人每隔一周逐个与17个市州电话联系,提醒绩效自评资料上报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项目奖励资金涉及的市县共38个,2020年上报有效绩效自查报告的市县共21个,占比55.26%,较2019年上升了7.89%

体现项目特点,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给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2020年新增“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工作质量”指标;将“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指标优化为“园林绿化”。

2.本年度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资金使用周期短。受疫情影响需调剂部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物业服务企业补贴。项目资金于20201217日将正式文件下达至各市县财政局,20213月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时间较为紧迫,导致部分市县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还在申报阶段,无法提供绩效自评资料。

二是绩效工作质量不高。绩效评价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各市州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视不够,从已提交绩效自评资料的21个地区数据分析,部分市县提交的绩效自评表、报告等资料不够完整、准确。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是各市县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意识,督促指导有关政策措施落实,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资金使用终端。

二是加强资金政策文件的学习。各市县要明确认识到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而非专项资金。每年省住建厅都会组织开展对市县城市建设管理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各市县可根据资金性质和往年资金拨付的时间,于每年年初提前部署开展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以免影响绩效评价工作的进度。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将绩效自评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有关市县,促进预算管理,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或以后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度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

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

为充分发挥城市在全省科学发展中的作用,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工作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要求,从2012年起,由省级预算安排、按照激励性转移支付的方式,每年安排1亿元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支持全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国办发〔2020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策措施 落实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支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00号)要求,省政府决定从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奖励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市县。

2020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商贸流通在营保供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渡难关的通知》(防指发〔2020111号)精神,2020年从省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中调剂2,701万元用于“参与疫情防控物业服务企业省级补助资金”项目。

根据新修订的《湖北省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发〔201944号),采取因素分配法,对市、县、区上年度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污水处理、住建政务信息化、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根据市县奖励资金分配系数,对排序靠前的市县,按照择优奖励的原则,确定30个予以奖励。奖励资金使用单位要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向当地住建、财政部门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2.年度绩效目标

新建改造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改善城市水环境;加大城市绿化力度,建设美丽城市;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善民生;改进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公众对城市管理较为满意;加快住建政务信息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支撑“放管服”改革发展;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工作。

3.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20220号),2020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总额7,299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财政拨款。项目资金于20201217日正式下达至各市县财政局。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22020年度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明细表

资金单位:万元

地区名称

资金合计

其中:棚户区改造工作奖励资金

城市建设综合考核奖补资金

合 计

7,299

1,000

6,299

武汉市




市直

307

100

207

江夏区

208


208

黄石市




市直

208


208

大冶市

212


212

阳新县

50

50


十堰市




市直

212


212

郧阳区




丹江口市




郧西县

211


211

房县

50

50


荆州市




市直

258

50

208

其中:沙市区

50

50


公安县

208


208

宜昌市




市直

310

100

210

夷陵区

209


209

枝江市

208


208

当阳市

209


209

兴山县

215


215

秭归县

219


219

长阳县

209


209

襄阳市




市直

213


213

襄州区

209


209

宜城市

50

50


鄂州市

260

50

210

荆门市




市直

214


214

东宝区

258

50

208

钟祥市

209


209

孝感市




市直

209


209

安陆市

50

50


黄冈市




市直

308

100

208

咸宁市




市直

308

100

208

恩施州




州直

100

100


恩施市

209


209

随州市




市直

208


208

随县

50

50


仙桃市

258

50

208

天门市

211


211

潜江市

264

50

214

神农架林区

208


208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已提交绩效自评资料的21个地区数据分析,年度省级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共计4,349万元,实际到位总额4,34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具体资金到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3:样本单位2020年度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到位情况表

资金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名称

省级财政安排拨付资金额(A

省级财政实际拨付到市县资金额(B

资金到位率XC=B/A

合计

4,349

4,349

100.00%

1

黄石市

阳新县

50

50

100.00%

2

大冶市

212

212

100.00%

3

十堰市

市直

212

212

100.00%

4

荆州市

市直

258

258

100.00%

5

公安县

208

208

100.00%

6

宜昌市

市直

310

310

100.00%

7

夷陵区

209

209

100.00%

8

枝江市

208

208

100.00%

9

当阳市

209

209

100.00%

10

兴山县

215

215

100.00%

11

秭归县

219

219

100.00%

12

长阳县

209

209

100.00%

13

襄阳市

市直

213

213

100.00%

14

荆门市

市直

214

214

100.00%

15

东宝区

258

258

100.00%

16

钟祥市

209

209

100.00%

17

孝感市

市直

209

209

100.00%

18

安陆市

50

50

100.00%

19

仙桃市

258

258

100.00%

20

天门市

211

211

100.00%

21

神农架林区

208

208

100.0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参考《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由厅计划财务处组织开展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并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

2.评价方法和时间安排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任务流程大致可分为资料收集、报告撰写阶段。明确自评工作组成员、相关责任人、目标分工等各项要求,并安排落实此次绩效自评项目的实施进度。

资料收集阶段。收集各类基础数据,建立基础表。结合绩效自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自评对象、自评任务、自评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报告撰写阶段。自评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和书面资料整理分析情况,围绕设定的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及项目的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的绩效进行自评分析,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3.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分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要求各单位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打分。为统一填报口径,参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结合评价项目的特点,运用定量定性原则,填报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体系。由各市县按照各地项目分别填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进行打分。评价满分设定为100分,其中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设定权重20分,项目产出设定权重40分,项目效益设定权重40分。评价参考指标体系具体如下:

42020年度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产出

项目产出(40分)

实际完成率(15分)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已完工项目个数/计划完成项目个数*15

完成及时率(15分)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按时完成项目个数/计划完成项目个数*15

质量达标率(10分)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已验收通过项目个数/计划完成项目个数*10

效益

项目效益(40分)

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该部分指标应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自行确定权重。如果是定性指标,可按照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

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可持续影响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服务受益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提交自查报告的21个市县地区数据分析,年度省级预算安排拨付资金4349万元,省级财政实际拨付到市县资金4349万元,已拨付到项目资金2232万元,未使用资金2117万元,资金使用率51.32%。具体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5:样本单位2020年度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使用情况表

资金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名称

预算资金

省级财政实际拨付到市县资金额(B

已拨付到项目资金额(D

未拨付项目资金额(年终结余额)

资金执行率(E=D/B

合计

4349

4349

2232

2117

51.32%

1

黄石市

阳新县

50

50

50

0

100.00%

2

大冶市

212

212

212

0

100.00%

3

十堰市

市直

212

212

212

0

100.00%

4

荆州市

市直

258

258

0

258

0.00%

5

公安县

208

208

0

208

0.00%

6

宜昌市

市直

310

310

0

310

0.00%

7

夷陵区

209

209

0

209

0.00%

8

枝江市

208

208

208

0

100.00%

9

当阳市

209

209

0

209

0.00%

10

兴山县

215

215

215

0

100.00%

11

秭归县

219

219

219

0

100.00%

12

长阳县

209

209

209

0

100.00%

13

襄阳市

市直

213

213

183

30

85.92%

14

荆门市

市直

214

214

0

214

0.00%

15

东宝区

258

258

258

0

100.00%

16

钟祥市

209

209

0

209

0.00%

17

孝感市

市直

209

209

0

209

0.00%

18

安陆市

50

50

0

50

0.00%

19

仙桃市

258

258

258

0

100.00%

20

天门市

211

211

0

211

0.00%

21

神农架林区

208

208

208

0

100.00%

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原因分析:主要是资金使用“周期短”。项目资金于20201217日将正式文件下达至各市县财政局,20213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间较为紧迫,导致部分市县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还在申报阶段中。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年初共设置5项产出指标,均已完成年初目标值。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62020年度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2020年实际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城镇污水处理率

95%

96%

园林绿化

35%

35.9%

实施棚户区改造数量

4.79万套(户)

4.89万套(户)

质量指标

城市管理工作成效

极大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面貌,提升了城市品质

100%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工作质量

保质保量完成城市(县城)建设统计任务

100%

数量指标:城镇污水处理率

2020年各地完成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排查1500多公里,新建、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00多公里。整治各类直排口108个,消除污水管网覆盖空白区13平方公里。全省现有在运行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37座,较“十二五”期末增加15座,总处理能力913万立方米/日,较“十二五”末增加265万立方米/日。全省137个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

数量指标:园林绿化

根据2020年湖北省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 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水平表”中反映了园林绿化率35.9%

数量指标:实施棚户区改造数量

根据2020年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快报表,我省实施棚户区改造4.89万套(户),开工率达到102.06%20205月武汉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获得国家通报表彰和政策支持激励。

质量指标:城市管理工作成效

2020年,不断强化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极大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面貌, 提升了城市品质,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绿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工作质量

2020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快报工作按时间结点及时报送,涉及的关键指标无误,主要指标贴近实际,波动较大指标有情况说明和佐证资料。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年初共设置3项效益指标,均已完成年初目标值。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72020年度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2020年实际完成值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

9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好评率

85%

100%

公众对市容市貌满意率

80%

80.31%

社会效益指标: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

推行四办”优服务。落实12345政务热线及“好差评”反馈的问题整改,所有问题全部限期整改,根据客户评价综合管理系统统计,群众满意度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好评率和公众对市容市貌满意率

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好评率:2020年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省住建厅在省直部门“一网通办”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一,其中服务评价、服务质效未扣分,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好评率为100%

公众对市容市貌满意率:省住建厅于2020年对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其中对17个市州满意度测评进行统计,平均值为80.31%

  1.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增加数据样本量,提高数据的有效性。根据上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一是从时间上提前安排部署绩效自评工作;二是从方案上调整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各市、州、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并负责收集审核各县、市、区住建局上报的自评材料。项目奖励资金涉及的市县共38个,2020年上报有效绩效自查报告的市县共21个,占比55.26%,较2019年上升了7.89%

体现项目特点,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给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2020年新增“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工作质量”指标;将“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指标优化为“园林绿化”。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附件:

2020年度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填报日期:2021420

项目名称

2020年度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主管部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项目实施单位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直专项   ¨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þ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þ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þ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执行率)

样本点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4349

2232

51.32%

10.26

年度绩效目标(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城镇污水处理率

95%

96%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园林绿化

35%

35.9%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实施棚户区改造数量

4.79万套(户)

4.89万套(户)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城市管理工作成效

极大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面貌,提升了城市品质

10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工作质量

保质保量完成城市(县城)建设统计任务

10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

90%

10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好评率

85%

100%

10

公众对市容市貌满意率

80%

80%

10

总分

90.26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无。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无。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定量指标汇总原则,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资金具体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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