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9年部门决算
三、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支出的决算说明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2019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五、2019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一)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二)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
六、其他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制度;组织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勘察设计、建筑业、建设监理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企业参与出省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6.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地方工程建设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7.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城管执法和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8.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9.承担建设行业稽查责任。对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对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
12.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职责。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制度和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政策并组织实施。
13.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4.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
15.承担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研究室)、住房保障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城市建设处、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处(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村镇建设处、标准与科技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监管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党委、建设工会、离退休干部处等17个处室。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部门决算的编制范围包括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和10家直属机构以及1家省属国有企业,具体单位如下:
1.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包括厅后勤服务中心)
2.湖北省建筑事业发展中心
3.湖北省住房保障中心
4.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5.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6.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7.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8.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9.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10.湖北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11.湖北省城乡规划中心
12.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已划归省国资委,但预算编制在省住建厅)
二、2019年部门决算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批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部门决算见表1至表8(详见附件)。
三、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1.收入决算。2019年总收入34,716.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88.22万元,增幅2.93%。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5,339.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29.53万元,降幅3.17%,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2)事业收入7,221.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02.92万元,增幅9.11%,主要原因是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收费收入的增加。
(3)经营收入528.7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25万元,降幅3.6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减少开展经营活动造成。
(4)其他收入1,626.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35.07万元,增幅315.71%。主要原因是代管企业省建筑设计院将企业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纳入预算。
2.支出决算。2019年总支出35,375.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57.45万元,增幅2.1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02万元,减幅55.26%,主要是省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减少。
(2)教育支出16,722.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31.83万元,减幅2.52%,主要原因是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减少维修(护)、租赁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4.19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75.57 万元,增幅67.52%,主要原因是厅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301.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07.57万元,降幅62.77%,主要原因是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科目核算进行调整。
(5)城乡社区支出16,414.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37.29万元,增幅6.06%,主要原因是省建筑设计院增加了企业经营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25,339.9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年初预算增加1,700.4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等财政补助拨款;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29.5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省进行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已移交,相关经费未执行。我厅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5,339.9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12.97万元,主要是省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8,969.82万元,超年初预算1,863.82万元,主要原因是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924.19万元,超年初预算417.72万元,主要原因是厅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301.08万元,超年初预算118.62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医疗费补助拨款。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13,583.38万元:
(1)行政运行(项)5,422.48万元,超年初预算103.43 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及参公单位,按政策增加行政运行成本支出。
(2)城管执法(项)517.81万元,比年初预算少58.19万元,主要原因是厅本级减少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3)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10.80万元,比年初预算少1.2万元,基本持平。
(4)工程建设管理(项)398.56万元,超年初预算7.26万元,基本持平。
(5)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120.01万元,与年初预算少49.99万元,我厅减少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研究制定建立租购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等方面的支出。
(6)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项)330.24万元,比年初预算少71.2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正在进行改革,本年度停止开展相关工作。
(7)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6,783.48万元,比年初预算少43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18.94万元,比年初预算少56.0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省进行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已移交,预算安排的相关工作未执行。
7.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329.56万元,比年初预算少7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厅直事业单位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四) “三公”经费支出的决算说明
2019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共计102.87万元,较上年减少54.6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厅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制止奢侈浪费。其中:因公出国(境)5批次,7人,经费共计42.9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6辆,运行维护费共计50.50万元,无购置费;公务接待101次,共计1,104人,费用9.43万元。
我厅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了26.85万元,降幅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减少39.63万元,降幅44%,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11.87万元,增幅39%,主要原因一是出国费用标准和物价水平有所提高,二是按照年初出国计划安排,增加人员出国学习,借鉴国外住建事业先进技术理念。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厅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3.73万元,比上年减少22.09万元,降低4%。主要原因是我厅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办公费29.87万元,印刷费19.95万元,水电费20.79万元,邮电费27.19万元,差旅费42.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94万元,维修(护)费26.35万元,会议费27.06万元,培训费16.29万元,公务接待费3.18万元,劳务费4.55万元,工会经费70.85万元,福利费33.2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3.16万元,其他交通费165.2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8.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49万元。
(六)2019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厅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5,520.67万元,较上年减少1878.6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厅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0.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9.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91.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49.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3.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35%。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厅共有车辆5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4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和小、中型载客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部门预算类项目7个,资金1187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各项目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除个别项目指标未完成,其余项目基本完成。从绩效目标来看,将充分考量相关影响因素,强化事前准备工作,完善指标体系建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部门全年财政补助预算数27021.65万元,全年财政补助支出25339.96万元,执行率93.78%。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44分,结果为“优”。从绩效指标来看,除了个别指标未完成,其余指标均已完成。下一步还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附件:2019年度省住建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厅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当年财政预算拨款1620.25万元,其他资金243.80万元。项目资金实际到位1724.93万元,已使用1463.21万元,资金执行率为84.8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19年建设完工城镇公厕3447座,其中城市公厕1947座,乡镇公厕1500座。完成了《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和《装配式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项编制任务,其中完成《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共计子目6600余个;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组织随机抽查省内造价咨询企业市州15个, 企业33家,检查存档咨询项目资料66个,抽查的省内造价咨询企业达标率为95%;三是全年共有132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规模化、高品质发展,完成发展绿色建筑1813.55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575.88万平方米,非粘土墙材产量329.5亿块标砖;四是组织贯彻落实《“十三五”湖北省100个乡镇“禁实”名单》,完成了39个禁实中心镇,禁实达标100%;全省范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9.11万套,开工率100%;五是2019年共办理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144138人次。完成审批服务事项71900件。严格执行“周结制”,承诺时间减为10个工作日,即办件,现场当天办结。六是全省农村按照“五有”标准,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0%,全省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积极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全省城市(含县城)数字化城管系统建成率为8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编制工作不严谨,导致绩效指标及指标值不匹配,指标值错误;二是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项目绩效指标标准体系;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三是实行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
附件:《2019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01:《2019年度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督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02:《2019年度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03:《2019年度个人执业资格注册、单位资质审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04:《2019年度城管执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05:《2019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06:《2019年度湖北省标准和消耗量定额维护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07:《2019年度建筑节能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08:《2019年度个人执业资格注册资格审核(批)及办证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2.2019年度城乡建设综合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2965.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预算拨款2761.15万元,其他资金204万元。项目资金实际到位2965.48万元,已使用2720.1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1.7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保障领导干部房产查核系统、湖北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湖北省住建厅门户网站、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二是按计划举办了2次全省住建系统法规学习培训,各市州分管领导、法治骨干400余人次参训。城管、房管、质量安全等行业也相继开展法治培训提升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17件,行政诉讼案15件,审结案件胜诉率为100%;三是完成了住建部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系统测试工作,开展了全省现场专业人员监控系统升级维护项目建设工作,召开了业务培训会,全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实现了信息化管理,无纸化考核。四是保障行政机关日常办公基本运转,为干部职工创造了一个清洁、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及指标值设置不合理,无法具体考量;二是在编制绩效目标时,个别项目因绩效指标重复等问题未纳入到本项目中。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项目绩效指标标准体系。为各二级项目实施单位提供辅助工具,发挥指导作用,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评价工作的效率;梳理可衡量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标准,提高绩效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科学分配项目资金提供更可靠的参考。
附件:《2019年度城乡建设综合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01:《2019年度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02:《2019年度建设发展综合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03:《2019年度信息系统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04:《2019年度湖北省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及燃气从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3.2019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6.3万元,当年项目可支配数271.98万元,执行数为271.84万元,完成预算99.9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32361(项);二是全省建设行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0.32%。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支出未按照年初预算编制经济分类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严格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编制的经济分类执行。
附件:《2019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4.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5万元,当年项目可支配数229.21万元,执行数为 218.94 万元,完成预算95.5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户数8.3万户;二是创建省级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78个,规划创建国家及省级层面的特色小(城)镇50个;三是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投入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个别绩效指标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及指标。在年初制定绩效目标时,充分考量相关影响因素,强化事前准备工作,完善指标体系建设。
附件:《2019年度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5.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3.05万元,当年项目可支配数311.05万元,执行数为299.55万元,完成预算96.3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制订建筑市场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3个、制定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管理制度1个;二是建筑业产值同步增长12%;三是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781.32万㎡;四是创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12项。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未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编制经济分类执行。二是。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及指标。在年初制定绩效目标时,充分考量相关影响因素,强化事前准备工作,完善指标体系建设。
附件:《2019年度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6.2019年度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当年项目可支配数 76万元,执行数为12.97万元,完成预算17.07%。主要产出和效益:总结监督执纪经验做法、问题线索查办经验做法、自身建设经验做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反馈项目执行处室,督促其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把预算执行工作抓实抓紧抓好。
附件:《2019年度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7.学院事业发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当年财政预算拨款2000万元,其他资金4084.74万元。预算调增58.92万元,实际可支配预算数6143.66万元,已使用5831.23 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4.91%。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录取普通高职4408人,高职扩招328人,录取人数和录取分数均创历史新高;二是新增4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开设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等39个专业。三是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当年研究生学位教师占教师的58.26%,当年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教师的26.43%。四是建设工程监理、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等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总体就业率达到98.05%,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对我校的满意度均达到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值设置的过低,易于完成,不具有挑战性;二是绩效工作按部就班,绩效管理不深入;三是预算执行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在编制绩效指标时,多编制凸显学校办学质量和特色,例如科研、论文方面;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三是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准确使用会计科目,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附件:《2019年度学院事业发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部门,促进预算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或以后年度资金安排以及项目支出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2)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监督和检查。
五、2019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一)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为充分发挥城市在全省科学发展中的作用,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的通知》(鄂财建发〔2019〕121号),2019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总额10000万元。根据新修订的《湖北省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发〔2019〕44号),采取因素分配法,对市、县、区上年度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污水处理、住建政务信息化、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根据市县奖励资金分配系数,对排序靠前的市县,按照择优奖励的原则,确定30个予以奖励。
(二)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省级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19]129号),2019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总额13500万元。根据《湖北省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委省政府目标任务分解和全省住建中心工作,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城市绿色发展项目,城市管理项目,建筑节能项目以及其他城乡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六、其他说明
我厅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七、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6. 教育支出(类):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包括行政运行(厅机关及厅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工程建设管理、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等方面的支出。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指用于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指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2.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
10. 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情况表
11. 2019年度省住建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12.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相关附件:
- 附件1-9: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部门决算表.XLS
- 附件10:2019年专项转移支出分市县情况表.xls
- 附件11:2019年度省住建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 附件12: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