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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十五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3-10-12 15:55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鄂建注示〔202315

根据建设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的规定,我中心对秦波3人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zjt.hubei.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1012日至2023101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举报和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联系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还建楼六楼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电话:027-68873446

传真:027-68873443

附件:秦波3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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