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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19-04-21 14:5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黄石市的城建档案事业是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发展起来,1969年前,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的产生,保管与利用是一种自产、自管、自用的状况,城市规划、勘测设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工民建筑设计与施工、科研设计项目等技术文件成果资料,大多散存在业务部门(单位)或经办人手中。到了1970年,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各类城建档案也不断产生,已有的城建档案资料亦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而引起了黄石市城市建设局(主管城市建设部门)领导的重视,在局办公室的领导下设立了一个档案室,开始实行统一管理城市规划、勘测设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等技术文件档案资料,并兼管文书、财务方面档案,配备了一名档案人员,安排了一间16平方米的库房,收集整理了一批五六十年代的城市规划与建设工程档案。1978年市城建局根据党和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本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又增加了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了档案制度,扩大库房面积(30平方米),添制了档案装具,收藏了一批建国初期城市建设和重要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含工程照片),到了1985年3月在全市进行体制改革,实行拆局强委时,拆销了城建局,成立了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原城建局档案室的人员,档案资料及档案使用财产全部转交市建委领导和管理。根据国家颁发的一系列关于加强城建档案管理的文件精神,实行以城市为单位的集中统一管理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作用。为此,市编委于1986年9月21日以黄编〔1986〕50号文件,批准成立“黄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源于国家专门性质的档案馆),定为区(科)级事业单位,属市建委领导,暂定编5名,聘人员2名,经费从事业费中列支,第一任馆长刘富松,副馆长杨菊萍。

1994年3月第二任馆长万子凡,副馆长杨菊萍。刘富松同志退休。1994年6月12日,市编办以黄编办〔1994〕057号文调整编制至九名。馆内机构现设置有办公室、技术业务指导室、档案管理室、微机室和声像编研室。此时,城建档案馆己初具规模,有鉴于此,1997年8月5日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黄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实行处馆合一,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对全市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实行业务管理。随着业务量的加大和行政管理职能的加强,1998年6月任命夏奇星同志为副馆长。

2003年9月第三任馆长夏奇星,刘赤英同志为副馆长。2012年4月任命王芬同志为副馆长。2003年4月万子凡同志调离,2008年10月杨菊萍同志退休。馆现有9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1人,全部是大专以上学历。

(二)馆库现状

1986年9月成立城建档案馆后,馆库地点设在黄石大道862号市建委机关办公楼七层楼处,办公与库房而积约为210平方米,设备装具简陋,仅有40余乘新旧橱柜;新建馆库是1984年立项,1991年设计,1992年8月28日开始施工,新馆址经市政府批准,与黄石综合馆一同选在团城山开发区的杨家湾山上结邻建设,紧靠市人民政府,环境优静。新馆征地9.5亩,新馆库按照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馆房建筑形式为古今结合,造型新颖,具有民格风格特征。建筑总面积为2430平方米,其中库房而积900平方米,展览厅300平方米,办公及业务技术用房934平方米(含查阅窒、整理室、消毒处理室、空调控制室、声像演播室、暗室、图书室等),其它用房面积296平方米(含食堂、车库、仓库等)。新馆库整个工程建设二年多,于1994年4月25日正式竣工交付使用。于1994年5月8日正式由建委七楼迁入团城山新馆办公。新馆库的建成,为发展黄石市城建档案事业,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创建了良好条件。为了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城建档案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服务条件,在市建委的领导与支持下,从1994年以来,先后购置了二台中央空调机(功率为70KV,不久因运行费用太高而出售),窗式空调三台,挂式空调10台,柜式空调4台,配备了摄像机编辑机,办公检索微机三台(含电脑打字机),工程复印机一台,晒图机一台,除湿机四台,照像冲洗设备全套,档案大库房装具采用手动式的轨道密集架橱柜(4组48列,192乘柜)。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馆内先后添置了计算机7台,扫描仪2台,数字照相机,摄像机,空调等设备。

(三)规章制度

1、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归档立卷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档案查阅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统计工作制度,档案销毁制度,业务指导工作制度,竣工档案综合服务费收退制度,声像档案管理制度,图书资料管理制度,咨询服务制度,业务学习制度,设备财产管理制度,声像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微机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复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绿化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制度。

2、工作程序:档案资料管理程序,档案整理入库程序,档案接收归档程序,档案查阅程序,档案销毁程序,声像档案工作程序,档案编研工作程序,档案复晒工作程序,竣工档案综合服务费收退工作程序。

3、岗位职责:馆长职责,副馆长职责,办公室主任职责,管理室主任职责,声像室主任职责,司机职责,库房管理员职责,收退竣工档案综合服务费人员职责,档案接收人员职责,整理人员职责,声像工作人员职责,编研人员职责,微机工作人员职责,绿化管理人员职责,门卫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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