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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

2019-04-21 14:5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十堰市城建档案馆成立于1981年4月;1991年根据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档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增挂“十堰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的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2006年市编办对十堰市城建档案管理处职能进一步明确,赋予城建档案馆行政管理职能;2007年12月经市编委批准处(馆)为市建委直属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指导科(法规科)、档案管理科、声像技术科四个科室。2014年12月,经过整合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市城建档案馆)相关职责,组建成立了十堰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0人,在原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内设机构基础上,增加地下管线工程管理科和地下管线稽查科。十堰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下设十堰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一个,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正科级)。十堰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在编在岗人员共32人,均为大专以上学历;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0人。

十堰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为国家一级城建档案馆。曾多次被授予“湖北省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区级综治先进单位”、“全市建设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十堰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始终坚持以服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为中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地下管线和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地下管线和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制订地下管线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监督权属单位编制地下管线年度建设项目、维修工程计划和抢修预案;受理地下管线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审查、审批;开展地下管线和城建档案管理稽查工作,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负责监督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抓好城市地下管线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审查验收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对地下管线基础资料和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交、管理、利用等进行监督和指导等。

十堰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现有馆房面积:4600㎡,其中库房面积为1516㎡。主要设备有: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硬件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数据处理、存储设备、以及计算机、大型图纸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投影仪等50多台(套);铺设50M光纤一条,照像、摄像设备10台、声像视频音频信息采集设备一套,空调机16台,打印机6台,复印机2台,安防设备有监控设施、消防设施、库房温湿测控和消毒机等。

十堰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馆藏档案达9万多卷,馆藏纸质、音像档案6万多卷,照片2万多张,录像带230盒。该处根据十堰市城建档案形成的特点及馆藏内容,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城建档案分类大纲,结合十堰市的情况,制定了《十堰市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将馆藏档案分为18个大类,108个属类,376个小类。该处自成立到现在,陆续地接收进馆了一些不同时期形成的重点建设工程档案,充实了馆藏门类、丰富了馆藏数量。如: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基础数据档案;党政、机关、金融机构建筑工程档案;工程规划设计和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人防、桥梁和水库等重要建设工程档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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