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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19-04-21 14:49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成立时间

1982年1月18日以“宜市编〔1982〕03号文”成立宜昌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隶属宜昌市基本建设委员会领导,业务上受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的市政府所属的科技事业单位。

1987年10月,宜昌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进行机构改革,宜昌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和宜昌市地名办公室合署办公。同年12月,经宜昌市编制委员会同意,宜昌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正式更名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并明确为正科级科技事业单位。

1993年1月,中共宜昌市建设委员会党委批准建立“中共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支部委员会”,成立了基层党组织,从此,党员有了正常的组织生活。

1995年10月,为加强对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以“宜市编〔1995〕67号文增挂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牌名。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馆处合一管理体制,赋予了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行政执法职能和权利,理顺了城建档案管理体制。

2008年6月,宜昌市编委下发“宜编办〔2008〕13号文,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增挂“宜昌市建设信息中心”牌名,至此,对外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即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及宜昌市建设信息中心的管理体制,实现了城建档案信息上因特网、参与当地政务网建设,推进了宜昌市城建档案信息化的进程。

(二)馆库现状

宜昌市城建档案馆馆库大楼位于宜昌市体育场路14号,占地面积528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达5578平方米,按照国家档案局制定《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由宜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进行设计,江苏省江都市江建三处施工,其设计被评为“湖北省建筑设计二等奖”,工程被评为“宜昌市优良工程”。

1996年3月18日开工,1997年12月28日竣工,耗资1000万元。楼高22米,库房及办公用房共6层,局部5层,长80米,进深15米,整体大楼框架结构,东西朝向,背靠东山公园,西面体育场路,为呈三角状态分布,楼宇雄伟、气势恢宏,功能布局合理。

1、档案库房

分4个库房,使用面积共1200平方米。

2、一站式服务大厅

2007年1月,投资10多万元的一楼的服务大厅装修改造完毕,4月投入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开设业务咨询、业务指导、档案移交、声像档案、档案利用等柜台“窗口”,购买存放档案和职工衣物的柜架,设置方便档案利用的阅档室和电脑查询、档案移交审核处,配置复印机、电脑,开通了档案查询触摸屏展示系统。设置1米高的通透式的服务柜台,便于工作人员与外来办事人员交流。同时配备了沙发、饮水机、空调、报刊文件阅览架,方便外来办事人员休息。

3、业务技术用房

档案管理科、声像技术科及图书资料室使用面积分别为56、56、28平方来。

4、办公及辅助用房

馆长、副馆长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64、28平方米,办公室、财务室分别36、28平方米。另外,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习基地、会议室、模型室、职工健身房等辅助用房面积分别为140平方米。

(三)人员结构

建馆之初,定编2人。1987年10月,编制由原来2人增至5人。之后,经过几次扩编,队伍逐渐扩大。截止2015年12月31日,馆内现有在岗职工36人。在编职工25名(在编在岗职工24人,在编不在岗职工1人),编外聘用职工9人、退休职工16人。在岗职工大专以上学历32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具备专业技术职称22人。其中正高职2名,副高职6名,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3人。从年龄结构上看,35岁以下3人,35-49岁13人,50岁9人。为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城建档案工作队伍,宜昌市城建档案馆对职工进行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专业教育培训。馆内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过湖北省住房与建设主管部门多次组织的城建档案业务培训及上岗培训,且获得了结业证书和城建档案员岗位证书。尤其是近年来,通过整合岗位人员配置、多岗位多平台锻炼、邀请北大知名教授授课、开展技术大比武、鼓励参加学术活动等,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在实践中培养锻炼了一大批业务骨干。

(四)设备设施

建馆来,宜昌市城建档案馆非常注重硬件建设,不断改善管理设施,现配置了沈飞牌手摇密集架600节,计算机31台,电脑查询触摸屏1台,扫描仪1台,彩色喷墨打印机1台,激光打印机3台,针式打印机3台,复印机3台,摄像机3台,录像机4台,全自动照相机4台,六旋翼航拍飞行器1台,去湿机8台,温湿度自动记录仪4台,空调器16台,消毒设备1台,为档案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五)规章制度

为加强城建档案的法规建设,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实施,市政府出台了《宜昌市基本建设档案管理的试行办法》,有效地把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之中。之后,市建委相继出台《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进馆范围和基本要求》、《宜昌市基本建设档案保管期限暂行规定》从而保证了竣工档案的编制及时进馆。同时,为加强馆内业务和人事管理,宜昌市城建档案馆明确了从馆长到每个人的责任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先后制订了30多项管理规章和业务规范,做到人人仍职责,工作有计划,管理有措施。2012年1月,市政府又以“宜府规〔2012〕1号”文修订出台了《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从而使宜昌市城建档案法规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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