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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城市建设档案馆

2019-04-21 14:32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成立时间

远安县城市建设档案馆,1997年7月成立,隶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吕卫东为馆长。该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1997年7月~2000年11月由县住建局副局长杜应科分管城建档案馆,2000年12月~2004年5月由县住建局副局长韩长利分管城建档案馆,2004年6月至2005年3月由县住建局副局长石鸿斌分管城建档案馆,2005年4月至2006年6月由县住建局副局长孙云洲分管城建档案馆,2006年7月至2013年10月由县住建局副局长高建平分管城建档案馆;2013年11月年至2014年7月由住建局副局长王萍分管;2014年8月至2016年4月由住建局孙文斌副局长分管城建档案馆;2016年5月至今由住建局副局长刘桂华分管城建档案馆。城建档案馆的成立,全县的建筑档案、设计图纸、市政档案等都得到了合理的利用。

(二)馆藏现状

远安县城建档案馆的工作对象是城建档案。将城建档案收集进馆是我们的基本职责。建馆以来,我们根据城建档案管理的特点,走出去,请进来,广泛收集,馆藏不断得到提高。

在建设工程开工前,通过签订报送服务合同,由各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竣工档案,只有这样,才能基本保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及时进馆。

城建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提供城建档案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围绕这一目的,我们积极开展城建档案利用工作。1、加强城建档案的利用服务意识。对前来查档者主动热情,耐心解答。2、按工程项目整理档案,将整理完的档案录入计算机,通过查找工具可以很快查到所需的档案。3、简化查档手续。将查档程序、要求公之于众,让查档者一目了然。由于档案的密级问题,有些档案的利用必须经领导审批。以往查档手续较繁,根据城市建设的发展要求,我们在查档手续上作了一定的简化,这就给查档者提供了一定的方便。同时,我们还实行档案利用反馈制度,随时听取他们的意见。4、查档方式灵活多样。既可来馆查询,也可通过电话查询,查档者只需通过电话便可获得相应的信息。

由于服务热情,手续简化,检索工具齐全,现在一般只需5分钟便可查到所需档案。从2007年以来共接待查档者1104人次,调阅档案6330卷,查阅档案5050卷,复印A3纸张1408张,A4纸张1350张。

(三)人员、设备情况

远安县城建档案馆现有工作人员3人,其中大专学历2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人,馆内设置办公室、业务指导室、库房。库房及工作室面积约为670平方米,拥有复印机、电脑、空调机、密集架、底图柜、消毒机、摄像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

几年来,城建档案馆始终坚持服从城市发展大局,以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为中心,做到硬件、软件一齐抓,强化管理,积极探索城建档案工作的新路子,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四)主要职能和任务

根据《湖北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远安县城建档案馆依法行使以下职能和任务:1、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城建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2、制定远安县内的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城建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监督、指导远安县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4、组织、指导远安县城建档案宣传、档案工作人员培训;5、收集和接收县城建档案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6、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保管,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实现安全保管的规范化、标准化;7、对所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保管、做好鉴定和销毁工作;8、根据需要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所需的技术设备,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9、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料,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10、做好图书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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