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城建档案馆
广水市城建档案馆的前身是广水市建委档案室,2000年3月经广水市编委批准,同意设立“广水市城建档案馆”,为市直全民所有制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广水市建委领导,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职责任务按《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
广水市城建档案馆位于广水市应山广安路20号(市住建局办公楼一楼),库房面积60m2,办公面积60m2。现有职工15人,其中在职人员7人,挂靠8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4名(工程技术2名、档案管理2名)、初级1名。目前未分设科室,由1名人员负责声像档案工作,其余综合办公。经过多年的发展,硬件设施正逐步配套完善,现有档案密集架20列、档案柜9组;计算机5台、打印机4台、复印机1台、扫描仪2部;摄像机2部(松下NV—DS50EN、索尼HVR-A1C)、单反相机1台(佳能500D及多款镜头)以及消毒、防火、除湿等设备,硬件设施及设备能基本满足档案的保管和工作的需要。为提高档案工作水平,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有关程序,完善了库房管理制度、城建档案整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鉴定销毁制度、借阅制度、档案馆工作职责、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以及广水市城建档案网络图等。在业务开展方面,根据《湖北省城建档案分类大纲》,结合广水实际,于2000年编制了《广水市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共11大类近40属类。同年,以广水市建委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档案管理明确档案管理办事程序的通知》,制定了《广水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报送须知》,并分发到各施工企业;2001年又以市建委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的条件、程序及有关责任,同时,推行建设工程档案“一书一证”制度。
馆藏全市各类建设工程档案及广水市住建局机关文书档案。未成立之前,收集整理了1975年至2000年的文书档案共计437卷,建设用底图320张,其中永久235卷,长期202卷,其他资料132卷。2000年,广水市城建档案馆成立之后,开始接收、整理、保管建设工程档案,按照《广水市城建档案分类大纲》进行分类组卷。截止2015年12月,共接收整理本市建设工程档案5个大类5852多卷(盒),照片近1400张,光盘105张,电子照片2900多张。
广水市城建档案馆收藏有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由日本人拍摄的应山县老县城照片,此组照片共10张,既有近景、中景和远景,又有代表性建筑和特写,较全面反映了当时应山县老城的面貌。这些照片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日友好时期,由当时在应山驻扎的日本人来访应山移交的。此组照片为本档案馆重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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