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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教学课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1 16:03  |  来源: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鄂建注〔2024〕2号

各有关机构:

为贯彻落实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丰富教学内容,提高继续教育质量,我中心现征集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高品质录播视频课件,有关要求如下:

一、课件内容

以提高二级建造师综合能力、拓展知识结构为重点,结合近年来建设行业新政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例如:智能建造、绿色建筑、BIM技术应用、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优质工程案例等内容,录制相应的专业课程。

二、授课教师要求

授课教师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其中的两项:

(一)在建设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或曾担任过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重点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且业绩突出;

(三)院校中相关专业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教师。

三、课件录制要求

(一)课件PPT规范

1.课件所展示内容需与讲授内容统一,且能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

2.单张页面中的文字总数不超过220个中文字符,切忌盲目堆砌内容。

3.页面简洁干净,文字布局合理,字号、字体、颜色搭配适当。

4.页面大小为16:9(宽屏)。

(二)场地规范

1.光线充足,环境安静,布置整洁。

2.避免出现广告或与课程无关标识等内容。

(三)录制规范

1.每一讲以30—40分钟为标准,根据不同的专业课程内容,采用灵活多样的课程展现形式,如动画、视频等。

2.展示课程视频画面要求色彩平衡自然无偏色,每个镜头画面的视觉效果清晰可见,无模糊和抖动现象。

3.主讲人在画面中的位置安排合理、重心平衡,每个转场处的特效要柔和过渡,符合学员的视觉习惯和要求。

4.课件音频正常,主讲人讲解的声音音质清晰,无明显噪音,音量大小适宜,配有字幕。

5.每一讲需提供一道知识点检测试题,并附答案及解析,供测试使用。

四、其他要求

(一)有意制作视频的机构,于2024年6月15日之前将视频课件以电子档和纸质档形式送至我中心审核。

(二)机构送审课件时须附相应目录,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讲授内容和主讲人简历等信息。

(三)课件送审后将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方可在学习平台上线学习。

湖北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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