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教学课件的通知
鄂建注函〔2023〕114号
各有关机构:
为满足学员需求,丰富继续教育教学内容,我中心现征集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录播视频课件,有关要求如下:
一、课件内容
以提高二级造价工程师综合能力,完善知识结构为重点,符合线上教学特点,按照《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教学大纲》(附件)内容编制。
二、授课教师要求
授课教师需满足以下3个条件其中的2项:
(一)在建筑业或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或曾担任过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重点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且业绩突出。
(三)院校中相关专业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教师。
三、课件录制要求
(一)着装及配饰等事项
1.衣着端庄,服装不得与背景颜色冲突。
2.如需佩戴眼镜,须佩戴普通光学镜片。
3.头发以短发、正常色为佳,不需要过多头饰。
4.女性化淡妆,配饰不宜过多、夸张。
5.教师上课时注意教姿教态,目光直视摄像机镜头。
(二)录制过程中事项
6.授课过程须采用同期声录制,讲课时须声音清晰洪亮,配有字幕,每一章、节、点须说明。
7.每一讲以40分钟为标准,课程讲义须制作成PPT,与所讲授内容要一一对应、匹配。
8.每一讲需提供一道知识点检测试题,并附答案及解析,供测试使用。
9.摄像机采用正位拍摄,拍摄场地须光线充足,拍摄画面不可出现偏色、暗淡。
(三)后期制作中事项
10.课程录制完毕后,须将所录制的内容剪辑为每学时40分钟的完整视频,总时长每专业不得少于100学时。
11.加工完成的视频中,不可出现断点、卡顿,确保画质清晰流畅。
四、其他要求
(一)有意制作视频的机构,于2024年4月10日之前将视频课件以电子档和纸质档形式送至我中心审核。
(二)机构送审时须附纸质目录,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讲授内容和主讲人简历等信息。
(三)课件送审后将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方可在学习平台上线学习。
附件: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教学大纲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