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住建部| 省政府| 长者专区| | |登录|注册

中共湖北省住建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6-21 11:18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22年8月29日至9月30日对省住建厅开展了营造“三个环境”专项巡视(延伸了解),11月4日向省住建厅反馈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省住建厅党组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切实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坚持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办法》等规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整改问题与构建常态长效机制相结合,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持续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第一时间成立由厅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厅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领导、检查、督促;各相关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专人抓好整改,推动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工作见效。实行清单制度,将巡视反馈的问题,落实到相关牵头处室具体承担整改,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了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的整改工作体系切实将问题整彻底、改到位。

(三)统筹兼顾抓整改。坚持总揽全局、协调推进,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重点问题整改与民主生活会2023年住建工作谋划有机结合、系统考虑,在后续调查研究、专项整治、重难点问题解决等工作中高度关注、持续发力,强调作风转变,工作提能,使巡视整改综合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我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进度不快”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周调度、日通报”制度,每周将全省工作进展情况专报省政府领导,每天对各市、县、区鉴定、整治进度进行列表通报;建立了省直成员单位对口包保市州、市州包保县、县包保乡镇的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加强自建房安全鉴定监管,明确安全鉴定范围、内容、程序、执行标准和有关要求,规范安全鉴定行为,确保安全鉴定质量;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指导下基层活动的通知》,省均成立专家指导组开展指导工作,省专班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地鉴定质量进行抽查复核和技术指导。三是认真落实省领导关于巡视发现问题“认真抓好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制度”的批示要求,召开了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约谈督办视频会议,扎实推进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回头看”、隐患房屋安全鉴定、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组织了五轮全面督导工作,2023年1月5日以来,省专班成立5个督导组,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再次逐一现场核实,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分类整治指导意见》,对日常管理、源头审批、严控增量风险、整治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消危等方面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各地也分别出台了落实办法和措施。截至目前,全省排查录入自建房18403358栋,其中用于经营性自建房560534栋。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419953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23367栋。已进行安全鉴定的自建房419953栋,鉴定率为100%(含无需鉴定直接整治房屋16784栋),其中经营性100%(含无需鉴定直接整治房屋87栋)。其中C级108021栋(其中经营性2377栋),D级94318栋(其中经营性1240栋)。

2.关于“全省燃气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率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有关地区发放督办函,督促其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切实抓好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落实,加强对工商业用户的入户安检,加快推进隐患整改。二是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已于2022年10月底结束,各地企业自查隐患问题40651处,截至2022年12月底,完成整改39639处,整改率97.51%,剩余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持续跟踪,其中巡视指出隐患整改较慢的黄石、襄阳、咸宁、潜江等地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三是各地燃气企业已对工商业用户完成全覆盖入户安检,部分地区工作开展扎实,对重点盯防的用户开展了多轮入户安检。

3.关于燃气监管力量、工作经费与工作需求不匹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有关地区发提醒函,督促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切实有效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责任。二是十堰“6.13”事故以来,印发了《关于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关于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督查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明确要求各地着力提升监管能力水平,根据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需求,合理配置人员,确保监管力量落实。截至目前,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共配置燃气管理人员652人,巡视发现部分县(市、区)没有落实监管力量的地方,除随州市随县外,监管力量均得到明显加强,随县住建局已向县委递交了成立燃气管理服务中心的请示,随县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拟在随县住建局下设随县城镇燃气管理服务中心定编2人;巡视发现无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经费预算的地方,已通过增加预算或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有效解决了此问题。

4.关于“燃气管道老化、腐蚀问题凸显瓶装液化石油气设施设备运行时间长、老化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国务院要求,2025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我省于2022年9月9日印发《全省城市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方案(20222025年)》,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计划和方案,明确资金投入,重点统筹推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2022年全省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开工84个项目,截至2022年12月底,累计完成更新改造市政和庭院管道2448.93公里、立管2360.34公里。三是2021年底,各地初步摸排出不满足安全运行条件需要改造或者搬迁的场站146座,切实加大更新改造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41座,已改造完成待验收2座,正在停业改造3座(均已采取管控措施,场站中已无燃气储存,现状态已消除隐患),待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重新营业。

5.关于针对燃气安全隐患,推动区域联动监管、跨区联合执法措施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省政府报送了相关请示,提请增加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调整成员单位职责,待省政府批复后,及时转发各地。二是2022年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全省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通知》《关于深刻吸取吉林长春“9.2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明确要求各地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开展多部门综合执法和跨区域联合执法,强化综合监管。三是梳理了近年来城镇燃气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内印发了《湖北省城镇燃气领域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强化监管执法和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城镇燃气领域非法违法经营行为,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6.关于“未按要求制定我省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问题。

整改情况: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历来坚持因城施策工作原则,强调一城一策,实施精准调控,不搞一刀切一般不出台省级统一的规范性文件。2010年4月13日,住建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我厅2010年5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和在建在售商品住房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2012年7月,我厅印发关于报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函》,进一步督促各地制定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2022年3月14日,厅会同省人行、省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的通知》(〔2022〕428号)要求各市州尽快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细则,目前,17个市州均研究制定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2023年2月3日,我厅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2023〕203号),分别从招标确定监管银行、明确监管资金额度、规范监管协议和监管账户设定、强化监管资金缴存和使用管理、加强资金全过程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指导各地加强和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规范市场秩序,防止资金违规抽挪导致逾期交付风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关于“市州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细则延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2日,向各市州政府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荆门市等尚未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城市,尽快研究出台实施细则报省住建厅备案;督促各地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强化工作合力,严格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二是2022年12月上中旬,对各市州开展重点工作综合督查,把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督查各地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开展及监管办法制定情况。截至目前,17个市州均研究制定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8.关于“未按文件要求,就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通报和约谈问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以来,全省各市州均能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共组织开展巡查检查18171人次,巡查房地产在建在售项目3632个次、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3478家次、物业小区15062个次,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348家、房地产中介机构131家、物业服务企业443家。二是2023年1月16日,印发了《关于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情况的通报》,对各地2022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特别是2022年10月7日、11月7日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全省房地产工作推进会,专题调度全省房地产市场工作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压实城市主体责任会同省审计厅开展预售资金专项审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让损害人民群众的行为金蝉脱壳三是2023年1月16日,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集中公布了武汉市鑫坤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3家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中介、租赁、物业企业部分典型案例,起到有力震慑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问题整改后续工作厅党组将保持劲头不松、标准不降、措施不变、力度不减,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

二是突出建章立制,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效。坚持从严从实,聚焦巡视反馈意见,对全厅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机制进行排查纠偏,不仅注重采取“当下改”的举措,更注重强化“长久”的机制,推动住建行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见效。

三是全面破冰提能,防范治理问题隐患发生。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破冰提能”专项行动,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全厅干部检视问题不足,推动作风转变,促进能力提升,不断提高服务群众、行业治理水平,围绕中心发展大局,全力跑出住建二次创业加速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7—68873186廖水清;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机关党委;电子信箱hbzjjgdj@163.com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