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组织召开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推进会
为推进全市居民自建房整治销号工作,进一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6月14日,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推进会在松滋召开。荆州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红兵出席会议并讲话,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就长沙“4.29”事故报告开展警示教育,松滋市政府副市长刘德勇出席会议并致辞。
在现场,与会同志观摩学习了松滋市经营性自建房的现场整治案例,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赞誉和高度认同。随后召开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推进会,会上通报了近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松滋市住建局围绕“高位推进、多方施策、机制保障”作了交流发言。
张红兵指出,松滋市对CD级危房居民采取政府补贴进城购房方式或者纳入政府征迁项目(危旧房改造、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复绿、还路、修建停车场;对CD级经营性自建房低保户采取亲友筹款、政府适当补贴的方式特批原址原规模重建,特困户由政府协助拆除、多渠道帮扶并重建成本较低的轻钢板房,探索出了一条城镇房屋禁建区、非禁建区危房管控与整治的新路径,针对性强,成效突出,为后期长效机制的建立打下坚实基础,各地区要认真学习借鉴,也可结合地区实际创新出台“分类施策、一户一策”相关政策,巩固整治成果。
张红兵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张红兵强调,要紧盯安全目标,务求整治实效。
第一,明确整治目标。一是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消危攻坚行动的要求,6月底前,完成C级危房加固后的二次鉴定报告,7月底前,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采取工程措施完成整治销号;二是结合市自建房专班即将出台的经营性自建房联合监管“一件事”实施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对行业领域内经营性自建房开展自查自纠,6月30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及问题清单,同时10月25日前开展交叉督导,11月15日前报送督导检查情况;三是10月底前,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自建房要采取工程措施拆除完成整治销号;四是11月底前,拆除农村集体土地上违规建设及“建新未拆旧”D级危房,城市(含县城)建成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纳入危旧房改造范围统筹整治,建立完善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经营及日常安全监管制度。
第二,聚焦工作重点。根据摸排,目前我市还有个别D级经营性自建房虽然撤离了人员并进行封控,但没有进行拆除,依然存在安全风险。这些隐患就是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加固,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防止 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
张红兵强调,要做好群策群力,形成合力攻坚。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自建房涉及的面广、难点多、链条长,大家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特别是我们的乡镇(街道),在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及时查缺补漏,加强重点领域的动态监控和日常巡查,确保我们每一栋录入系统销号了的隐患房屋都经得起工作的检验和时间的考验。
张红兵强调,要推进建章立制,实行规范管理。
专项整治,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各地区要加快建立健全自建房管理长效机制,探索房屋“定期体检”、“养老金”、“质量保险”等制度,积极开展试点,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同时建立规划许可、建设许可、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的执法力度,规范违法建筑查处程序,对违法建筑加以控制和拆除,实施精准治理。
最后,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张红兵强调:
一是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行动,对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拉网式、全覆盖安全生产检查,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加快智慧工地建设,6月底前市管项目达到全覆盖,县市区稳步启动智慧工地建设,明年6月底前全市在建项目要达到全覆盖;三是持续做好拆改承重墙专项行动,建立线索台账,10月底前完成整治销号;四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坚持发生亡人事故的“一案四查”,以如履薄冰和时时放心不下的紧迫感、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住建局分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负责人、相关股室负责人、工作推进滞后的街道(乡镇)负责人、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负责人约90余人参加了观摩和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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