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实施执业资格注册审批“三集中”工作


4月14日和16日,我厅分别召开实施执业资格注册审批工作“三集中”工作会和交接会,正式启动执业资格注册“三集中”工作。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厅的执业资格注册事项“三集中”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进行,即按业务工作量比例由各相关处室(单位)选派具体承办执业资格注册事项的工作人员实行“一站式办公”,由审批办统一管理。
集中后,审批办主要负责各类执业资格注册的受理、咨询、审核(或初审)、公示公告、制证发证(或上报住建部)工作。在未依法设立独立的执业资格注册机构之前,继续教育仍由原业务处室组织实施,人事处归口管理。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注册人员市场执业行为监管、指导行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等工作。
相关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43
